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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蒲河桥维修改造工程

发表日期:2014-10-08 16:35:06 兰格钢铁

     一、招标条件

    灵台县蒲河桥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甘公农〔2014〕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3年危旧桥改造专项资金及灵台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要求

    1.建设内容及规模:蒲河桥位于灵台县y080线灵新公路k0+196处,修建于1986年,桥长91.29米,桥面宽度为净-7+2×0.75米。

    2.技术标准:原桥梁上部采用5-16.5米工字组合筒支梁,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墩台,扩大基础。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桥梁上部结构,加固利用墩台,上部结构采用16.23+3-16.25+16.23米预应力混凝土筒支空心板,下部结构为u型桥台,双柱式墩,桩基础。改造后桥梁全长91.37米,桥面宽度为净-7+2×0.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

    3.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施工内容。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建设工期: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桥梁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有良好的施工经验、业绩和信誉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标书和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1楼服务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项目总工职称证、企业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等。以上所有有效证件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投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1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1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二楼,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南大街35号 地 址:平凉市望台巷1号

    联系人:孙博峰 联系人:王 琦

    电 话:0933-3621009 电 话:18093351168

    传 真:0933-3622783 传 真:0933-821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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