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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发表日期:2014-10-24 15:58:57 兰格钢铁

报建编号:1222308120140078 招标备案号:1216201410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14]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4】9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中旺滨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828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旺滨港实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采用“气浮+a/o池+混凝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外运方式,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建设粗格栅间、调节池及进水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气浮池、生物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泵池、中间提升泵池、污泥浓缩池、混凝反应沉淀及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污泥脱水机房及除臭间、综合加药间、综合办公楼等附属建筑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82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铜陵道南侧、滨河道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日。采用“气浮+a/o池+混凝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外运方式,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4年12月01日 至 2015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注册资本金900万元以上。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4、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不限,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7)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7、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4 年 10 月 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03日至2014年11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区二楼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中旺滨港实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立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港高新铸造工业区1号路19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刘宝强电话:68687752 传 真:6868775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县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学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开发区金海道1号 邮政编码:301600 联系人:董景志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94 日期:2014 年 10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郭振军 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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