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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城东粮库有限公司平房仓项目

发表日期:2014-11-07 15:59:51 兰格钢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城东粮库有限公司2.5万吨平房仓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通河县发展改革局以通发改发[2014]12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及企业自有投资,招标人为通河县城东粮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通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下游左岸(北岸)。地理位置东经128°10′00″~129°25′24″,北纬45°52′24″~46°37′21″。海拔高程在100.00m~600.00m。东与依兰县毗邻,西和木兰县相连,南与方正县、宾县隔江相望,北和庆安县接壤,总面积5676km2。 通河县城东粮库有限公司2.5万吨平房仓项目位于通河县工业园区,建筑面积5128.25平方米,库房有效容积26613立方米。工程为新建平房仓1栋。平房仓屋面采用轻钢屋架结构,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墙下条形基础。平房仓屋面防水为二级,双侧无组织排水设计,仓门内侧设挡粮装置,仓内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方式并进行密闭式设计。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平房仓1栋,尺寸为37.6米跨,141.6米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1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项目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11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11月12日8时30分在通河县城东粮库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河县城东粮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纯 电 话:13845012835 招标人地址:通河县通河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2 传 真:0451-8599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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