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2×1000mw级机组,配备2980t/h超超临界燃煤锅炉,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天生港镇 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14年1月10日、2014年2月26日完成了168小时试运行,并分别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投入试生产。 工程投资:该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额约78.59亿元人民币,环保投资额约9.3338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9%。 建设单位: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环评编制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 环保监理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产生的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scr脱硝、低温省煤器+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两台机组共用一座240米高烟囱排放。输煤系统采用封闭栈桥,各转运站设除尘装置,储煤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工程生活污水经新建的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喷淋及道路冲洗等;含煤废水经一体化煤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淋、栈桥冲洗;化学酸碱废水、锅炉及空预器酸洗废水、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后回用作除灰渣用水、煤场喷淋、栈桥冲洗。全厂所有工业、生活废水全部处理并回用利用,无废污水外排。工程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排汽口消音器、隔声罩、设备外壳隔音层等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及脱硫石膏,目前灰、渣、脱硫石膏委托南通华锦粉煤灰开发有限公司外销全部综合利用。公司原有灰场作为本期项目备用灰场。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1.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以及氟化物、cod、ss、石油类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总镉、总汞、总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废水中ph值以及氨氮、动植物油、cod、bod5、ss、las、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4.灰场地下水中ph值以及氟化物、总硬度、总镉、硫酸盐、总铅、总汞、总砷排放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 (二)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1. #1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0mg/m3、29.4mg/m3、30.9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3)表2标准要求;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平均为81.7%,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平均为99.7%,烟气经脱硫装置后除尘总效率平均为99.9%,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平均为99.0%。 2.#2机组锅炉排放烟气中烟尘、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1.0mg/m3、34.8mg/m3、36.2mg/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要求;脱硝装置脱硝效率平均为81.8%,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平均为99.7%,烟气经脱硫装置后除尘总效率平均为99.9%,湿法脱硫装置脱硫效率平均为98.5%。 3.#1、#2机组的静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及除尘效率、脱硝装置的脱硝效率,均达到国家环保部批复中脱硫效率不得低于93%,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9.7%,脱硝效率不得低于80%的要求。 4.烟囱排气烟气黑度均小于林格曼1级,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3)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 电厂无组织排放下风向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0.45﹋/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罐区周界无组织排放氨的浓度最高值为0.14﹋/m3,满足参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厂界4个厂界噪声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在52.1-57.7 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49.8-53.1 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工程(1#、2#机组)年产生灰渣量约为34万吨,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1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灰、渣主要用作水泥掺合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同时也可用于道路 建设、商品混凝土等。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本工程废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分别为365.75吨、908.05吨、1089吨,均达到省厅预审意见中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及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岗位、事故类型、控制事故的措施等,启动应急领导组、人员的组织、调动等,该应急预案已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七)公众调查意见 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05份,回收105份,调查结果表明:99名被调查群众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表示满意,6名被调查群众表示较满意,无不满意。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张 鹏 010-84929875 2、建设单位: 施永建 1392146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