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将实施。为了让新《环保法》确立的新规能得以实施,环保部启动了54项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近日,“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新规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已出台,而“行政追责”“行政拘留”等其他50项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 上周五,环保部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4个配套文件公开并征求意见。目前环保部正在抓紧制订一系列实施细则,并将于年内印发。除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4份文件,实施细则还包括“行政追责”“行政拘留”等环保法新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静表示:“《环保法》是基本法,不可能非常具体。如果没有别的配套的话,它就是一只'纸老虎’。环保人员去执法的时候,需要这些实施细则,这些配套细则的作用就是让这个'纸老虎’长出牙齿,活起来。” 释疑 为什么说新环保法被评价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环保部环监局行政执法处罚处处长姬钢:比如说“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一天不纠正,处罚就不设上限;法律还赋予我们查封扣押权以及对企业停产、限产乃至报请政府进行关闭的权力;还有一条是正在制定的,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这些基本体现了环保法的力度。 按日计罚周期为什么是30天,而不是三五天? 姬钢:从人力物力、监管范围来说,三五天回来复查不太可能。另外,不给企业“只要做好最近三五天就能通过复查”的心理预期,而是30天内你都要达标。 如何理解按日计罚罚无上限?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水污染防治法》在2008年修改前的处罚上限是100万元,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但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后,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直接经济损失评估额的20%-30%处罚。紫金矿业污染后,国务院评估的经济损失是3300万元,福建省环保厅按照30%的上限,最后开出了900多万元的罚单。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这恐怕是任何企业都承担不起的。 如果企业能承担按日计罚,违法行为就可以继续?姬钢:并不是说企业有钱就可以边交罚款边排污。我们同时推出处罚、查封扣押、停产关闭3个文件,就是要打“组合拳”。不排除个别企业想交着罚款接着干,那我们可以查封扣押,可以停产关闭,甚至限制人身自由。(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王硕) 河北严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篡改数据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 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河北省正在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伪造篡改数据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监测点位是否与国家、省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调整点位的现象。监测站房温湿度及防水、防雷设备是否满足有关要求,监控设备的运行及传输是否正常,是否满足双路电保障。数据采样口设置和采样管路联接是否规范,有无擅自加装过滤设施的行为。仪器设备的参数和各项指标设置是否正确,有无擅自改变仪器设备参数和状态的行为等。 从今年8月起,河北省形成了包括53个国控站、11个省质控站和143个县级站的空气质量实时自动监测与发布系统。为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目前,河北省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空气站监测点位的设置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空气站监测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