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名称: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15万t/a双酚a技改项目 2、文号: 通环管[2014]080号 3、时间:2014年11月26日 4、公告期: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4日(7日) 5、批文:见附件 6、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59000978或0513-59000979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