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洁塑料管材管件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堆场工程招标公告 一、江苏瑞洁塑料管材管件有限公司的迁扩建项目堆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淮安宏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南马厂大道9号; 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万﹐的堆场工程,估算价约人民币306万元; 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格; 5. 付款方式:以本项目合同总价为单位进行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将工程交付并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审定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竣工结算审定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竣工结算审定价的30%;(工程款均无息支付)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有内容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 市场准入: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取得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9.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录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未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或电子投标文件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均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原件现场核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中,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承认。)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请投标人于至2015年 2月 9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人民币 505 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 月 10日上午9 时 00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一、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85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7035979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中鑫上城e323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05231003 十二、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十三、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至2015年2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