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5年1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5年2月9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qxaqxc11500024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国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工程名称:东莞市清溪镇振兴四路(镇政府段)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投资金额:4762555.07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清溪镇振兴四路(镇政府段)工程,本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新建范围为k0+000~k0+306.012, 道路长为306.012米,宽21米,设计时速为50km/h,双向4车道,沥青砼路面,最大排水管径为1.2米;工程总投资额约为47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发包范围:东莞市清溪镇振兴四路(镇政府段)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施工场地清理等其它工程。备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3月16日0时0分 至 2015年8月23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临时 ( 1、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2、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2月9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5年2月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1月19日8时30分 至 2015年2月9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8632012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8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且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可登陆东莞建设网(网址:)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cn)查询有关手续的办理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投标担保形式: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