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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山和电镀有限公司电镀加工项目

发表日期:2015-02-13 14:11:22 兰格钢铁

江苏山和电镀有限公司 电镀加工项目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次 公 示 (1)工程概况 本建设项目电镀线为1条导电辊镀铬生产线1条,形成镀铬1000﹐/年。 本项目排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纯水机弃排水。各类废水经分质分类管道收集后,全部纳入华科电镀专业区集中废水处理站进行相应分质分类及综合处理,处理后经北山河最终汇入长江。 本项目废气来自于铬雾槽边和喷砂粉尘无组织废气和槽边废气收集系统的漏风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废气达标排放。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废气引风机、水泵、空压机、行员机车等。为减轻噪声污染,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了减振、隔声、吸声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槽液、报废砂。废槽液、报废砂委托综合处置。项目的固体废物零排放。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电镀工艺无含氰沉锌工艺。因此,本项目电镀工艺及设备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之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之要求。 经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相对照,本项目电镀生产工艺及设备也不在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符合地方现行产业政策之要求。 根据苏经贸行业[2004]802号《关于推进我省电镀行业产业升级的意见》的相关政府要求及规定,江苏省经贸委及江苏省环保厅在2006年发布的苏经贸行业[2006]34号文《关于做好含氰电镀工艺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江苏省将继续加大含氰电镀工艺的淘汰力度,积极推行无氰电镀工艺,组织相关企业抓紧研究开发含氰电镀的替代工艺;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电镀行业环保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和减少环境污染,结合我省实际、新改扩建工业项目必须控制使用含氰电镀工艺,暂缓淘汰的含氰电镀工艺范围为低氰镀金(银)等贵金属电镀,已有无氰替代工艺的其它镀种原则上不得使用含氰电镀工艺。 由于尚未有合适的替代工艺能够获得性能稳定的镀金件,为了满足镀金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经研究决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暂缓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故目前对于电镀行业: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含氰沉锌工艺应立即淘汰。 本项目生产线中采取了无氰电镀工艺,不属于国内电镀行业淘汰的电镀工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清洁生产、循环经济 本项目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主要生产原料及辅助材料,选用高质量产品,有利生产高品质的产品和提高产品的成品率,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的产生,并采取了节能、节水和降耗等清洁生产措施,生产的产品具有国内先进性,项目的建设可达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4)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 根据工程拟建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目标,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和总量控制等环境因素,本项目在拟建地选址建设合理可行。 (5)环境质量要求和达标排放 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相应的规划功能要求。 项目投产后,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本项目水、气污染物和噪声达标排放,其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不明显,区域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质量仍符合规划功能要求。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无超标点,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居民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及园区其他入驻企业废水污染物均经由园区分质废水管网入园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园区废水处理站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排放之废水,且镇江市环保局已对华科电镀园区核定了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镇环管【2007】157号)。因此,无需对本项目单独下达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指标,即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华科电镀专业区废水排放总量中平衡解决,即仅对本项目进入华科电镀园区污水处理站的接管量进行考核控制。常规污染物排放按控制指标执行,总量在镇江市内平衡;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核批。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在采取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公众可致电13951282423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为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7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⑴群众对环境的满意程度:⑵对项目的知情程度;⑶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⑷对环保部门的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参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zjhks@sina.com;或来电至:0511-8502561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27日。 江苏山和电镀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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