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濮阳县1万吨优质粉丝生产线新建项目第五标段因故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濮阳县1万吨优质粉丝生产线新建项目,已由濮阳县财政局以濮阳县财【2014】1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河南瑞丰粉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濮阳县海通乡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建设,生产设备的采购 2.3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及自筹资金 2.4供货期:50日历天 2.5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氟利昂双极压缩冷凝机组1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运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02月28日到2015年03月05日出具的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28日—2015年03月0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市滨河东路物华英郡小区7号楼203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场报名; 4.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3《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4.1.4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1.5业绩:2012年以来完成的公司类似业绩; 符合第3.1款所有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查验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瑞丰粉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58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93-8500288 1873938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