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综合业务楼幕墙工程已经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综合业务楼幕墙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河区和平东路北侧、万达广场东侧地块 3)幕墙面积: 约20000平方米 4)招标内容:幕墙工程 5)工程合同估算价: 暂估2400万元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或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具有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5)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4年7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市场准入证明: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进淮单项建筑工程准予投标报名许可证;并取得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1)承诺本工程不转包、不分包;不存在相互挂靠情况。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有效工作日不得低于22天。 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规(2013)4号文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招标人将采用有限数量制方式,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通过资格预审且评分排名靠前的9家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不超过9家则邀请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淮安市招投标网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9、付款方式: 龙骨全部铺设完成,付至幕墙工程合同总价的20%; 1-10层幕墙施工完成,付至幕墙工程合同总价的40%; 幕墙施工竣工结束(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任务全部完成),付至幕墙工程合同总价的60%. 竣工审计(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资料后)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 余款5%作为质保金,承诺的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完质保金(无息)。 10、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为:现金(或转账凭证),中标价的10%(暂定24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交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