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成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 项目规模:立交匝道桥11座(不含机场高架主线桥),总长度约3693m,总面积约49698m2;辅道桥2座;杭甬高速公路加宽桥6座。 招标范围:宁波市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成桥检测,包括交通部分和市政部分的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以及市政部分的外观质量检查等。 检测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522173元,其中交通部分684000元;市政部分838173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试验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鉴定为止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并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名录(详见浙交监【2012】101号);根据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试验检测项目),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上述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或 2、符合以下条件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1)具有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并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名录(详见浙交监【2012】101号);根据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试验检测项目),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上述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2)具有市政桥梁专项检测资质(省外检测机构还需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或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根据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试验检测项目),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上述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5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未纳入养老保险范畴的,提供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并列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名录(详见浙交监【2012】101号),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试验检测项目),或其下属机构具有上述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并负责交通部分的检测工作。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 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1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cn)和中国宁波网(.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198302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10楼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联系人:房科红、周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