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将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式如下: 一、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 项目概要: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9622.91万元人民币的外汇,公司现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5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6人,高级技术职务5人。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宋家沟矿区、大河东选矿厂、尾矿库1座。 尾矿库于2011年投入使用,目前已正常运行3年多,尾矿库堆积坝现运行标高达到▽122.0m,接近原设计终期坝顶标高▽124.0m。为满足选矿厂的排尾生产要求,同时结合尾矿库周边的实际地形条件,拟对该尾矿库进行加高扩建,以延长尾矿库的服务年限。尾矿库由初期坝、后期堆积坝、库区排洪系统、观测设施、管理系统等组成。 建设地点:牟平区王格庄镇金城村东部,黄阳后村西南部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规模:在原设计终期坝顶标高+124m 基础上,尾矿库扩建后终期坝顶标高+160m,新增库容v增=3275.12万m3,新增有效库容2292.58万m3,新增有效库容可满足32.9年的选厂服务年限。 总投资:4070.59万元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成波 电话:0535-4755551 电子邮件:wcbzjah@163.com 三、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5-6644814 电子邮件:syemc@public.ytptt.sd.cn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11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的规定,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 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通过实施可行的环保措施,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后,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2)本工程的建设,主要有哪些不利影响? (3)提出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或者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