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鸡龙河道路工程、石莲子大桥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莒南县鸡龙河道路工程、石莲子大桥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莒南县境内。 2.2项目总投资:预计54万元。 2.3招标范围:莒南县鸡龙河道路工程、石莲子大桥工程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负责鸡龙河道路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第二标段:负责石莲子大桥工程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各标段投标人资格: 3.2.1第一标段: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三个以上同类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2第二标段: 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三个以上同类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窗口)参加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7)被授权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全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 (8)拟派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全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9)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从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体现项目总监名字,合同中监理方必须是报名人,不一致的均无效。)承揽同类型工程(同类型工程指与本次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上相同或相近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三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2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29日15时30分,地点为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账号:15—881101040016537 户名: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263949031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