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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电网工程公司生产运检候工楼工程

发表日期:2015-10-29 16:30:36 兰格钢铁

1.招标条件 国网湖南电网工程公司生产运检候工楼项目已由国家电网公司以后勤小型基建【2015】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电网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电网工程公司生产运检候工楼工程监理 2.2 项目地点: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上托村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856m²,建筑层数为地上7层,建筑高度23.9米,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传达室采用砌体结构,基础采用条形钢筋混凝土基础。建安工程造价约2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动工前准备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服务期:从编制初步设计的设计任务书时开始,竣工验收直至项目质保期满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①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②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③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④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⑤拟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监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项目的证明原件)。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报名当月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开标前一天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2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00,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②资质等级证书; ③营业执照;④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⑤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拟任监理员资格证书;⑥湖南省外企业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①②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其中授权委托书同时留原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一楼)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澄清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1 月 17 日 10:30 时,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电网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79号康园会所西侧三楼 联 系 人:单林、魏可心 电 话:0731-85337524、85337467、18153310301 传 真:0731-8533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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