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劳工公约(MLC)于2013年8月20日生效。2014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批准了关于海员被弃和索赔方面的修正案,并将自2017年1月18日生效。国际船东保赔协会集团(IG)发布通函,宣布他们的可持续财务保障解决措施建议。 自2017年1月18日始,所有MLC公约船舶需要持有由保险人或其他财务保障提供人签发的证书来证明该船持有保险或其他财务保障用来满足船员遣返的支出、合同签订的4个月工资以及船员被弃后的权力保障。 为找到可持续的财务保障措施以帮助船东符合这些附加财务保障要求,集团13家协会建议通过扩大保赔条款的方式来提供必要的MLC证书,一旦发生MLC相关事件就直接赔付给船员,但赔付的权利在协会成员手中,且这些新增MLC要求不能放到IG现有安排中。 集团所有协会同意单独或集体参与到某协会因船舶经营人不履行责任而承担责任进而需要再保险安排中。有关再保险安排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且关于此问题的讨论也是非常积极的。IG将继续该项工作以保证公约修正案于2017年1月生效时,船东能够拿到所需证书,船员和各国也能从集团采取的措施中获益。 IG也在同已经接受该公约的77个国家中的关键国家进行沟通联系,明确有效的签发证书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