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兴业银行被罚500万元 同业投资业务成重灾区

发表日期:2016-11-24 10:49:26 兰格钢铁

来源:蓝鲸 今天,有媒体曝光“同业之王”之称的兴业银行(16.720, 0.05, 0.30%)(601166,股吧)近日因违规操作多笔同业投资业务遭到监管部门处罚。随后,蓝鲸银行频道在北京银监局官网发现,仅11月份,兴业银行已收到4张来自北京银监局的罚单,共计500万元人民币罚款,主因分别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贷前调查严重失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4张罚单共计500万元 近日,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因所办理的7项目同业投资业务,接受了间接的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被北京银监局罚款350万元并责令改正。北京银监局指出这7项目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 除北京分行因同业投资业务被罚外,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办理的2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前调查失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分析、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处以五十万元罚款的行政罚款。 兴业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则因贷前调查严重失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责令该支行改正,并对其给予五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连收到两张罚单,还因在贷款审查方面不严。该行在办理的1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前调查失职,未对借款人真实财务状况履行尽职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分析、掌握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各项风险因素,北京银监局给予五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合上述罚单来看,就在11月份,兴业银行在北京银监局的辖内已经被罚500万元整。其中北京分行单独“扛下”400万元的罚款。从罚款数量和金额级别显示,同业投资违规愈发得到监管层的重视。 同业投资业务存“灰色地带” 新增的同业投资业务放在“应收款项类投资”会计科目下,财报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成为各上市银行财报披露的信息盲区。 其实,所谓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2014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简而言之,即是监管机构禁止接受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实际是为防止同业投资当中的监管套利。 有专家表示,该行采取的违规行为会导致风险资产游离在监管框架之外,从而粉饰其会计报表。银行利用同业投资来作为资产出表或者是资产调整科目的通道,会导致银行一些实际的风险资产没有被纳入到监管框架当中。 银行间人士曾坦言,继“127号文”之后,A股16家上市银行的同业业务发展策略发生了较大分化。五大行坚持将同业定位为流动性调剂功能,而兴业、中信、浦发、南京银行(11.410, 0.04, 0.35%)(601009,股吧)等股份行和城商行仍以开展同业投融资业务的产品为主。尤其是同业投资业务的大力开展,逐步把同业业务的内涵延伸到广义的资产配置。

相关阅读
多路杠杆资金分批进场“潜伏” 先知先觉备战春季行情[09:34]
多路杠杆资金分批进场潜伏 先知先觉备战春季行情[08:56]
年底资金再配置压力大 机构“喊话”权益投资正当时[09:36]
央行证监会发布通知规范深港通沪港通资金流动[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