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辉 本报北京3月1日讯记者李国辉报道外汇局今天发布通知表示,根据2015年10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外汇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合规、数据质量、内控管理、风险性指标等。 外汇局要求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