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个多月来,陕西银监局密集发布76条处罚信息,涉及银行2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家。 5月22日,陕西银监局官网一次性公布了26项处罚决定,其中15条由陕西银监局作出处罚,11项处罚决定由下属分局作出。 这些处罚中较为特殊的有两项:岐山县邮政分公司因丢失金融许可证,经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监管要求,被罚款3万元;而陕西陇县农商行因同业业务,占一级资本比例超出监管规定,被罚款21万元。除上述两项外,其余24项处罚均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被罚单位包括中国银行(3.680, 0.02, 0.55%)商洛分行、浦发银行(12.830, 0.13, 1.02%)西安分行、中信银行(6.350, 0.07, 1.11%)西安分行、广发银行西安分行等十三家银行。 6月2日,该网站再次用27条处罚信息“刷屏”。 6月22日,陕西银监局官网“行政处罚”一栏连续公布24条处罚信息。其中,一共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6.420, 0.06, 0.94%)、中国银行等5家银行的当地支行做出了11次罚款决定。最高罚款金额达48万元,是于5月31日做出的处罚决定;其余处罚金额为30万元到40万元不等。此外,还对个人做出了13次警告,并无罚款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行政处罚的依据几乎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八条。 据接近陕西银监局的人士透露,上述密集处罚与银监会从上到下的整体导向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