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2017年12月份宝钢股份板材内销价格在11月份价格基础上调整公告如下(以下均为不含税价): 一、热镀锌(宝山、东山、梅山) 基价维持不变。 二、电镀锌 基价维持不变。 三、镀铝锌(宝山、梅山) 基价维持不变。 四、以上价格调整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五、本价格调整通知的解释权属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