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首批新型计程计时车载终端在深圳出租车试点投放。不过,有多方人士反映,该产品未依照法规送检和办理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计量器具。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则表示,计程计时功能属于出租汽车智能车载终端的综合性功能之一,车载智能终端属于智能监管设备的范畴,并不等同于出租车计价器。但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出租汽车车载终端问题的批复则明确,深圳市纯电动出租车目前使用的车载终端计程计价设备属于国家规定的出租车计价设备范畴,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同时,该智能车载终端的技术性能和安装要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相吻合。 8月初,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发布信息称,准备在2017年年底前在过万台出租车上启用一种新的计价终端。8月30日,首批新型计程计时车载终端试点投放。 据介绍,此款出租车车载终端具备计程计时、人脸识别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离车评价乘车信息主动推送等功能。不过,近日有人士反映称,该产品未依照法规送检和办理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生产计量器具和未经检定使用计量器具,明显违反国家计量法。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种计价终端属于国家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设备范畴,属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下称《计量法》)要求,是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该产品须经批准方可生产;公开销售的,须获得制造许可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根据《计量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同时,《计量法》规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车载智能终端不等同于出租汽车计价器 该产品是否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对此,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回应称,智能车载终端项目属于交通部主导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终端的质量和性能完全符合交通部《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运营专用设备》(JT/T905.2-2014)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了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认证。 同时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表示,计程计时功能属于出租汽车智能车载终端的综合性功能之一,车载智能终端并不等同于出租汽车计价器,不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其核心功能主要为实现出租汽车智能化监管提供技术手段,计程计时功能并不是唯一的或者是不可或缺的。 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还称,目前网约出租车主要使用手机进行计价,如将任何具备计价功能的设施设备都定义为计价器,那手机也应纳入“计价器”的范畴,但事实上手机更加不符合计程计时的技术标准。因此,智能车载终端属于智能监管设备的范畴,与“传统计价器”的类别完全不同。 不过,上述相关人士则表示,网约车和巡游车属于不同范畴的公共交通工具,根据国家交通部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的定义是,“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标识,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强调的是根据里程和时间进行计算得出车费,突出了计价过程是一个计量过程,计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计量要求。 该人士指出,网约车突出的是事先预约,双方事先接受约定计程计时方式。国家质检总局在去年底颁布了四个技术规范,非强制要求,地方计量部门可以根据各地不同的网约车计量管理办法,在各地计量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对网约平台的计程计时装置是否开展校准或检定。就是说网约车的计价设备,可以检定也可以不检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生产公司的检定申请 正在调查之中 作为计量器具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了解这款计程计时设备的相关情况?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表示,经向市计量和质量检测研究院查询,至今没有收到该产品生产公司,即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公司的检定申请。同时,有关单位已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稽查部门举报,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另外,南都记者从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处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计量行为,11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出租车汽车企业计量监管工作会议,共有五六十家出租车企业代表参与此次会议。 据其透露,会上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该款智能车载终端的合法性问题进行相关介绍,并宣读了《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出租车汽车车载终端问题的批复》。 南都记者通过相关途径获悉,省质监局在批复中明确,深圳市纯电动出租车目前使用的车载终端计程计价设备属于国家规定的出租车计价设备范畴。所以,现有产品须经批准方可生产;公开销售的,须获得制造许可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有可能这个设备本身很准确的,但是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认证,没办法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万一将来出现一些价格上的不合理行为,作为企业是很担心的,要怎么去解释。”一名参会企业代表说,目前出租车企业都是按照深圳市公共交通局管理要求安装,但从广东省的批复来看,这涵盖计价功能的智能终端是不合法的。“出租车肯定要有计价设备,在安装了这个具备计价功能的智能终端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再额外花钱安装一个计价器。” 省质监局:该终端性能和安装要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吻合 据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介绍,目前车载终端属于电动出租车出厂配置的标准设备,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和要求,由电动车厂商负责采购安装。目前,采用车载终端计程计时功能试点的企业以国企为主,共计400多辆车。 在确定推广该款计价器前,该项目是否有经过相关招、投标?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表示,目前深圳投放的电动出租车都由比亚迪(67.800, 4.21, 6.62%)公司生产,选择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公司作为比亚迪车载设备供应商,是双方商业合作的市场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比亚迪作为上市企业设备供应商筛选有其完备的法律流程,政府主管部门不予行政干预。 南都记者了解到,省质监局在批复中还指出,该智能车载终端的技术性能和安装要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相吻合。据了解,该设备是通过获取电动车自身CAN数据中的里程数据进行计程。而根据《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定,计价器安装到出租汽车上,必须使用与计价器匹配的独立传感器,不能直接使用车辆提供的信号。 据了解,CAN总线电子信号并非所有车辆都具备,该款产品目前只适用于深圳纯电动出租汽车比亚迪E6。这意味着,随着深圳出租车纯电动车进程加快,以及未来纯电动出租汽车竞争车型的增加,将有部分车辆本身不具备CAN电子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