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官方报道,经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11日,浙江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宁波市、金华市和台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安排,浙江省第一、第二、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20天左右,也就意味着进驻时间要到9月底。
督察组将——
-重点盯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与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