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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违规自备燃煤电厂整改已完成

发表日期:2018-12-21 16:04:21 兰格钢铁

12月17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针对近年来山东省自备燃煤电站建设呈现井喷式增长,2013年以后违规建成或在建机组装机容量超过2000万千瓦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摸清自备电厂底数、依法依规整改到位,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截至目前,违规机组已全部达到《整改方案》整改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而截至今年3月底,经省发展改革委摸底,全省2013年以来违规建成或在建的燃煤自备机组共110台,总规模2615.15万千瓦,共涉及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泰安、莱芜、临沂、滨州、聊城等9个地市。

自3月份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委先后印发多份通知和通报文件,对违规自备燃煤电站进行分类整改。其中,作为所在地区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热源的,2018年3月供暖结束后仍不能完善手续的停止运行;30万千瓦以下的在运机组,2018年6月底前一律关停,年底前拆除并核查验收;30万千瓦及以上在运机组,未取得环评手续的2018年6月底前全部停产。同时强化监管,杜绝新建项目违规配套自备燃煤电站。

截至目前,违规机组已全部达到《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作为所在地区民生供暖唯一、不可替代热源的机组共计47台,装机规模786.8万千瓦。其中,19台机组已停运,装机规模97.2万千瓦;7台机组已完善手续继续运行,装机规模16.1万千瓦;其余21台机组属于《整改方案》第三十一条整改措施中提到的“允许取得环评备案手续的机组(魏桥集团33台、信发集团6台)运行”的范畴,允许继续保持运行,装机规模673.5万千瓦。

(二)30万千瓦以下在运机组(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除外)共计23台,装机规模81.35万千瓦。其中,21台机组已关停拆除并通过核查验收,装机规模77.35万千瓦;其余2台机组投资主体为临清三和纺织集团,经省政府同意,已按照《临清三和纺织集团违规燃煤自备机组转公用机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自备机组转公用机组整改工作。

(三)30万千瓦及以上违规在运机组(不含唯一、不可替代热源机组)共计29台,装机规模1304万千瓦。其中,8台机组未取得环评手续,已全部停运,装机规模405万千瓦;其余21台机组已取得环评手续,维持运行,装机规模899万千瓦。

(四)全省在建违规自备燃煤机组共计11台,装机规模443万千瓦,均已停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3日,共计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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