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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集团以新华保险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债券获批

发表日期:2014-09-24 09:17:06 兰格钢铁

新华保险23日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拟以新华保险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该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于今年4月24日及9月23日分别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据新华保险4月4日公告,此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40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可交换债券发行12个月以后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新华保险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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