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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同意厦航收购河北航

发表日期:2014-10-14 10:51:42 兰格钢铁

10月14日,南方航空(01055-HK)10月13日晚间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以7.49亿元收购河北航空99.23%股权,并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适当时机协商收购沈阳中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航0.77%股权。 同时,公司同意厦门航空在该收购完成后未来3年内向河北航空分期增资人民币8亿元,以及在该收购完成后为河北航空提供年度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委托贷款。 河北航投为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冀中能源集团为冀中能源(厦门航空之主要股东)的控股公司,故河北航投为该公司子公司层面之关连人士。 截至2014年7月25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立30周年,实现连续27年盈利,发展到总资产达35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130亿元,拥有飞机106架。 以下是公告原文: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证券代码:600029公告编号:临2014-02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于2014年10月13日通过以下议案: 一、同意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以人民币6.8亿元收购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航投”)持有的河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航空”)95.40%股权(以下简称“该收购”); 二、同意厦门航空以人民币0.69亿元收购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北航空3.83%股权; 三、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适当时机协商收购沈阳中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航0.77%股权; 四、同意厦门航空在该收购完成后未来3年内向河北航空分期增资人民币8亿元; 五、同意厦门航空在该收购完成后为河北航空提供年度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委托贷款。 上述决议案中,第一项厦门航空收购河北航投持有的河北航空95.40%股权事项,河北航空的控股股东河北航投与厦门航空的股东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构成关连交易。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连交易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应参与审议董事12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2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上述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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