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近日拨付1.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该省46个试点县3000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工作。这意味着涉及656个“重灾村”的山西新一轮农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根据计划,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山西省将用7年时间完成全省656个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村庄的2.7万户、8万人的搬迁。从明年起,山西将每年安排4000户搬迁,从而逐步改善这些村庄农民的人居环境。 为减轻搬迁群众的经济负担,山西此轮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其中省级承担50%、市级20%、县级20%,个人仅承担10%。 山西省政府同时明确要求,此次搬迁工作要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开灾害隐患点、采矿破坏区和影响区;要坚持自愿搬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了解和照顾群众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