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5kv变电所、环网电缆、杂散电流施工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包括35kv环网电缆、变电所(含牵引变电所、降压所、跟随所)、变电所综合自动化、杂散电流防护、供电车间等工程的安装与调试、工程完工、工程临管、修补缺陷和提供相关服务,以及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系统之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5、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计划电通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计划开始试运行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7、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以来必须完成过1个或以上以往工程经验。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8年以来必须以相同职位承担过一个或以上以往工程经验。且无在建工程;开标前24个月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供电系统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08年以来以相同职位承担过一个或以上以往工程经验,且无在建工程。 5、以往工程经验为:单项合同金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相关工程,合同范围必须含牵引变电所安装工程或环网工程。 工程经验证明资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证明)、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记录/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记录/备案表)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6、投标人须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标准配备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关键岗位配备人员数量。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或造价师)1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另有要求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根据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兼任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的管理工作。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9、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0、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2月1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变电所及环网。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1月 7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2月 15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其中湖南省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Ⅱ)”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十一、投标人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或未按资格后审要求附其原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属于资格后审内容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类似工程经历、奖项、企业信用、抢险救灾、安全认证等可能引起计分或加分的项目未按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的,均不给予计分或加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入库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联系电话为0731-8993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