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永州市零陵工业园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工程

发表日期:2014-11-12 16:43:59 兰格钢铁

1.招标条件: 零陵工业园标准厂房道路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 [2012]187号文批准建设”,零发改许准字[2014]128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潇湘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工业园标准厂房道路配套设施工程; 2.2 项目编号:hnjt-yz14012 2.3 项目地点:零陵工业园河西工业区(石山脚乡); 2.4 投资金额:约740万元(见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审定报告);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除雨雪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零陵工业园标准厂房道路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园林绿化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超过12家(含12家),先抽取9家入围,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后,再进行第二轮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12家时,从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中直接抽取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萬元整($1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email:790213918@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并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招标答疑专区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以便查验真伪),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8.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媒体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潇湘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89号(区政务中心9楼) 联系人:唐先生 凡先生 电话:13707463734 150746393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永州市零陵区枫荷路5号门面政务中心食堂三楼) 联系人:郝先生、陈先生 电话: 18174655626、13574105659 传真:0746--6238058

相关阅读
永州市零陵工业园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工程[16:43]
重庆凤凰湖工业园台正标准厂房项目[11-11]
盐城市滨海县农办标准厂房工程[11-07]
常德市芙蓉实业三车间厂房改造项目[11-05]
大通湖农场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