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拟对索溪水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索溪水厂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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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编:4270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索溪水厂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武陵源区吴家峪口
建设单位武陵源区董家峪水库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索溪水厂厂址位于索溪峪镇吴家峪口,索张公路南侧,交通便利,南临索溪。
净水厂总占地面积9528.55m2(合14.3亩),老水厂占地面积6.2亩,本次改扩建工程在老厂址西侧新征用地8.1亩。
索溪水厂扩建工程主要内容:进水管网、网格絮凝池、斜板沉淀池、虹吸滤池、臭氧接触反应池、活性炭生物滤池、清水池、配水管网的净水工艺等;待扩建工程完成后,对现水厂改建,工程将原有加药加氯间加以改造,使其规模满足2.5万m³/d的水厂规模,重建网格絮凝池、斜板沉淀池、虹吸滤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排泥池、综合楼等。
计划总投资295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应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使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污废水集中排放,通过化粪池预处理。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营运期工艺废水沉淀后直接排入索溪,生活废水进入城市排污管网。
(2)废气:在施工期主要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应在施工场地内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的清洁,以减少扬尘;营运期则没有明显的废气污染源。
(3)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设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和营运期的少量沉淀池污泥、活性炭废渣等。建设期主体废物是弃土、建筑垃圾包括废料和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这期间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保护周围环境的卫生。营运期的少量沉淀池污泥压滤后打包、活性炭废渣打包,外运处理。
(4)噪声:噪声主要来自项目施工期的机械噪声和营运期的水泵等噪声,项目临近没有居民,噪声影响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位置敏感,而且需要大填大挖。业主应该搞好施工设计,制定水土保持方案,选择合适的施工时段,尽量减少景观河水土流失不良环境影响。
(6)其它:项目消毒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原料为次氯酸钠和盐酸,二者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化品的贮存、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实验室废水、药品废渣应单独收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