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国际广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说明 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洲国际广场建设项目位于滨河东区郭家庄片区(河汾路与中大街交叉口东南角),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商务中心区。临汾市规划局对该项目下达了规划条件通知书,该项目用地使用性质以商业为主。四至关系为:北至河汾路,西至中大街,东至规划东大街,南至河汾四路,该地块由b-01-2和b-01-3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为56767.77m2(约合85.15亩),临汾市人民政府以商业地类用途给本项目b-01-2地块颁发了《国用土地使用证》,临汾市国土资源局与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b-01-3地块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临汾市滨河东区控规调整补充方案土地使用规划图显示,该地块为商业用地。 一、涉密内容删除依据及理由 1.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因此,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临汾市及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数据、内容予以删除; ②根据建设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秘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建办【1997】49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秘密级事项”第2条规定“城市基础设施总体规划的城市给排水、城市供热、供气、防洪及城市电力、电讯、人防等规划图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因此,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临汾市及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设施规划的相关内容予以删除; ③根据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测办字【2003】17号)中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1:2.5万、1:5万和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因此,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1:2.5万、1:5万和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件予以删除; ④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环发【2013】118号)中规定的国家秘密事项:用于环境质量综合分析的全国及各地区水、气、声、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的原始系统监测数据。因此,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临汾市及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气、水、声等原始系统监测数据予以删除。 2.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设计、工艺、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标底、资源储量、水文地质勘探、气象资料均属于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因此,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涉及五洲国际广场建设项目的规划图纸、工艺、投资等内容予以删除。 3.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公开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将环评文件中涉及项目法人等内容予以删除。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 凡 电话:13734118587 环评单位: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郭 瑞 电话:0357-2258288 临汾五洲城建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