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5、d6栋配套工程 已由 益阳高新区计划招商局 以 益高计招核[2014] 18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5、d6栋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境内 2.3 建设规模: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d5、d6栋配套工程道路、市政给排水、护坡、涵管工程,d5栋室外电气及给排水工程,总投资约351.54万元。 2.4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 年 11月17日—201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建造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12月9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拟任建造师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益阳公共交易监管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东创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管委会 联 系 人: 刘建军 电 话: 0737-325669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龙武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