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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幕墙工程

发表日期:2014-12-01 16:37:38 兰格钢铁

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幕墙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兴东机场围界西侧100米处。 ⑵工程规模:总幕墙面积约19500m2 ⑶计划工期:约 12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 12月至 2015 年 4月。 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不影响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确保“紫琅杯”争创“扬子杯”。 四、标段划分、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一 施工图所示的玻璃幕墙(含金属门窗)、铝板幕墙、汽车坡道顶棚、采光顶等工程。 约1500万元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⑵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发公告为准);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⑹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⑻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正式员工; ⑼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并取得良好信誉。 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无效(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⑾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并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七、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年12月1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人将于 2014年 12月12日23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将于2014年12月12日23时前公布招标控制价。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区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二、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万元,采取银行汇票方式。 十四、特别提示: ⑴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⑵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⑶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⑷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政务大厦主楼五楼(工农南路150号) 地址: 南通市小石桥金路大厦a座304室 联系人: 冒先生 联系人: 陆 琴 电话: 0513-59000635 电话: 0513-83352336 传真: 0513-59000626 传真: 0513-8335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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