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4线至清流县林畲乡红色标语遗址公路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征询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道204线至清流县林畲乡红色标语遗址公路改建工程起于起于清流县林畲乡与省道204线平交桩号为k0+000,沿老路布线,新建一座1×20m的小桥,然后走新路,经夜校,毛泽东旧居、石寨下、红军医院、红军井、红军桥、纪念碑、曾坊村、石下村、瞭望台,终于罗瑞卿旧居桩号为k6+024.49,路线总长6.021km,设计时速30km/h。 全路线共设桥梁47m/2座(分别为k0+665.5,林畲桥;k2+927,社公塘桥),并设置65道涵洞、平面交叉7处。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是:(1)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水土流失对地表水的影响,其次为营运期的环境风险。(2)施工期的粉尘和营运期车流量的增加产生的co、no2,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3)施工期各种高噪音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运营期时车辆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项目建设对周边生物群落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及土地变更的影响。 三 污染防治的对策与措施要点 本报告针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产生的各种环境影响,分别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施工阶段 a、避免暴雨天或大风干热天施工,要注意施工现场和取料场的截洪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b、严禁将土石方倒入或堆放在林畲溪及农田范围内;严禁土方乱挖乱取,严格按照设计取土。c、对征占的农田等进行补划调整。d、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安排在远离居民区的地点,同时高噪声作业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尽量避免在居民的休息时间进行,因工艺需要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做好居民的告知工作。d、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管理,以减少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议机械设备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 (2)营运阶段 a、加强对公路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养护,严防事故发生。b、应对公路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清理路面的尘粒、路面滴油等,维持良好路况,减少路面的扬尘和雨水冲刷对地表水体的影响。c、林畲桥、社公塘桥两侧设置防撞护栏,以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颠覆和泄漏概率,有效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水体,以保护附近水体的水质。d、建议各级规划部门注意,建议距离公路红线外35m范围内临路第一排不宜规划未采取降噪措施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敏感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店面、工业厂房等建筑。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省道204线至清流县林畲乡红色标语遗址公路改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福建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选线合理;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将对道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声环境、景观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环境管理,实施“三同时”制度,则所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沿线居民的意见,并承诺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增加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噪声及空气污染,对需要搬迁的单位和居民落实补偿及妥善安置措施,使项目建设对其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综上所述,省道204线至清流县林畲乡红色标语遗址公路改建工程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或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查阅,或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索取。 在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提出有关意见和要求。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沿线周边居民、单位等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单位。主要事项:了解其周边居民、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采取网上粘贴公告,并同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问卷表,您也可以通过本文第五点的联系方式直接反馈您的意见,也可以联系环评编制单位索要问卷调查表并填写反馈。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或其它可达方式,对该项目的建设提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98-8223245 电子邮箱:smhksl@163.com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