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cgg201411006 经滨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滨海县港城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决定对滨海国际大酒店在建工程进行公开转让,诚邀合格的受让人报名参加竞价,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受滨海县港城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竞价事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滨海国际大酒店在建工程公开转让 1.2转让方式:公开竞价 1.3具体标的情况如下: 该工程名称为滨海国际大酒店,有权属证明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滨国用(2011)第603803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占地面积约43亩(其中已办证约40亩),没有权属证明的土地使用权,在红线图向北扩约20米合计面积为2333.11平方米(评估范围内部分红线图以外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333.11平方米,在滨海国际大酒店围墙内,委托方和被评估方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被评估方所有使用);同时持有320922201100127-a 号滨海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43400平方米,主楼19层,裙楼3层,地下1层,高88.8米,拟建为集餐饮、客房、娱乐、会议和商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五星级商务酒店,建筑风格定位为外部现代简欧,内部中式现代,建成后将成为滨海县地标性建筑。 截止评估基准日,桩基、环评、设计等已完工外,土建施工完成合同工程量71%;暖通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85%;外装施工完成合同工程量45%;庭院景观设计、内装设计、标识设计、智能化设计、厨房设计等图纸设计已经基本完成但未进入施工阶段;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已经完成,按照合同也应当交付,现存放在卖方公司;锅炉设备已到场地未安装。 具体标的以现场标的物为准,由意向受让人自行踏勘现场,转让人不对受让人任何理解、偏差负责。 1.4 具体位置:滨海县城向阳支路与富康路交界处。 1.5 挂牌价格:起拍价人民币1.7385亿元。 1.6 如本次竞价成交后,转让人配合受让人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过户所涉及的转让费、登记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 2、受让人资格要求:可以是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以法人名义参加的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年检有效),有税务登记证,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对受让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3.1以法人名义参加,受让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税务登记证、(6)受让保证金缴款凭证。 3.2以自然人名义参加,受让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受让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受让保证金缴款凭证。 4、受让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受让人报名时必须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纳受让保证金,且必须以受让人名义缴到指定帐户(收款账户为: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缴纳形式为转帐进账单、电汇、现金缴款单或个人储蓄卡转账。 受让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转帐进账单、电汇、现金缴款单或个人储蓄卡转账)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08室)换取收款收据。受让人未能按要求提交受让保证金的,转让人将视为不响应而拒绝报名。 5、请受让申请人于2014年11月26日8时30分-2015年1月8日17时前到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交易厅(县城友好路2号)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联系电话0515-84198060)。 6、竞价方式: 起竞价人民币1.7385亿元,采用多轮竞价,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每次应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否则应价无效。如最高报价相等时,则最高报价相等的受让人再进行下一轮次的报价,直至出现唯一的最高报价,该最高报价受让人即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转让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转让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第三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此次产权转让失败。成交人放弃成交项目的,转让人依法没收该受让人全部受让保证金。 7、成交办法: 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受让人方可参加竞价,如果报名人达2个及以上的(单位或自然人)则采用竞价方式,最终以报价最高者成交;如果报名只有1个单位(或自然人)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 8、竞价时间及地点: 8.1、竞价时间:2015年1月13日15:00分(北京时间)。 8.2、竞价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室(请各受让人从东楼梯上四楼)。 9、成交款支付方法:竞价成功,成交人在与转让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款30%给转让人,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全部款项。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价文件。 11、联系方式: (1)转让人:滨海县港城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正文 联系电话:18912589099 (2)监管机构: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98978 联系地址: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港城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