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设计经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农经【2012】1902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报名。 1、招标内容: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54亩,总建筑面积38870﹐(职工宿舍区域不在此次设计范围内),本项目招标总建筑面积为:25370﹐,病床300张,日门诊量800人次;其中:急诊部720﹐;门诊部3600﹐,住院部9360﹐;医技楼6480﹐;医疗装置用房1370﹐;保障系统1920﹐;行政附属用房960﹐;院内生活960﹐。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设计; 2.2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3招标范围:医院新址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内的所有建筑的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消防、人防、弱电、红线内室内外工程及配套设备(锅炉、蒸汽、医用气体、变配电、电梯等)、园林绿化设计等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卫生部门的行业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第二次全部的室内装饰及专业设计,包括指导现场施工配合,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修改变更设计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 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大市政工程不包括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2.4设计总周期: 45 日历天。具体为(1)方案优化设计阶段工期10天;(2)初步设计阶段工期10天;(3)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25天,(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5 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43.2元/平方米,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该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项目暂按建筑面积25370﹐计算,具体结算价格以设计院实际出图建筑面积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予补偿。 5、踏勘现场: 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应与招标人联系,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者,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15年01月05日至2014年01月 09日,每天8:30至12:00, 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职称证(原件)。 (5)以上资料需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107室)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email:hnzb4@126.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澄清或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日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文件后当日给予回执答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0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第6条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予补偿。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1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3207469839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成建 朱灿灿 电话/传真:0731-84522888 联系邮箱:hnzb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