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和有关国际公约、规则,为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合理和安全可靠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检验、认证和技术服务,保障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为交通运输、海上开发及相关的制造业和保险业服务。 (二)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授权、委托,承担中国籍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技术鉴定(审图)、法定检验和发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船舶审核和发证,进出口船舶及相关工业产品的技术状况勘验、鉴定、检验及发证,重大水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 (三)经外国政府和地区主管机关授权,承担相关检验、发证以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和发证。 (四)办理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检测、鉴证检验、公证检验和发证。 (五)接受外国检验机构委托,承担代理检验和发证。 (六)承担有关国际、国家标准管理体系认证和其他工业设施、产品的检验和发证。 (七)开展水上安全、环境保护检验技术的科学研究;制定颁布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等规范、规则和标准;受政府主管机关委托,承担有关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规则和标准的编制。 (八)提供保障安全生产和防止环境污染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九)代表中国验船机构参加国际船级社协会等有关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政府主管机关组织下,参加国际海事组织有关会议和技术活动。 (十)承担验船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中国船级社检验计费规定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参与法定检验计费标准的编制工作。 (十二)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内外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 (十三)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 联系电话:010-58112288 (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