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4]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宁夏自治区安排财政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16.6%、11.3%、72.1%,招标人为27.9%。 2.银川河东机场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发改委以宁发改审发[2014]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以上两个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两个项目施工监理及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青银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18条横线”中的第5条,连接着山东、河北、陕西及宁夏,全长1610km,是宁夏通往华东地区的重要大通道。青银高速公路在宁夏境内由盐池县王圈梁开始,至银川市结束,长141km。本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长约70.980km)是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河东机场、宁夏空港物流园区以及灵武市、盐池县之间相互往来的主要运输通道。 本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走向与既有高速公路完全重合,基本成东西向。路线起于与规划东线高速公路相交的高沙窝枢纽互通立交,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贺庄子附近,起点桩号为k1442+000,依次经过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银川市的宁东镇、临河镇、掌政镇、大新镇,终点位于本项目与友爱中心路的交叉口,桩号为 k1512+937.178,路线全长70.980km。 主要控制点有:起点高沙窝西、鸳鸯湖、古窑子、宁东南、宁东枢纽、水洞沟、石坝枢纽、银川黄河特大桥、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银川东枢纽立交、青银高速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 本项目k1442+000至k1499+200段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km/h, 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枢纽互通式立交的定向或半定向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环形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单喇叭立交的单向双车道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环形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8.5m,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m或12m,单向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4m,双向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9m或20.5m。 本项目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银川河东机场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改造工程为现有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受机场内部道路规划影响,拆除原c匝道上单向四车道匝道标示站;分别新建两处收费站、两处发卡站,同时为连接收费站、发卡站与机场及高速公路,再局部改造四条匝道;在每处收费站外侧同期新建一处100平方米的日常办公用房。 本项目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以上两个项目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 1 个,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 个,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 1 个。 工程内容及监理对应关系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工程内容 施工合同段 起讫桩号 监理单位 1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 路基、桥梁、涵洞、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 1 k1442+000~k1453+100 驻地一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总监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2 k1453+100~k1465+000 3 k1465+000~k1474+000 总监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4 k1474+000~k1486+100 5 k1486+100~k1496+700 驻地二办、驻地二办中心试验室 6 k1496+700~k1499+200 绿化工程 k1442+000至k1499+200 总监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机电工程 k1442+000至k1499+200 收费站房屋建筑、收费大棚工程 1.高沙窝西立交收费站、2.古窑子立交收费站、3.宁东南立交收费站、4.水洞沟立交收费站、5.石坝立交收费站 房建监理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服务区房屋建筑、加油站罩棚、观景台、人行天桥工程 1.水洞沟服务区、2.宁东服务区 2 省道103线石坝至宁东项目 服务区房屋建筑、加油站罩棚工程 1.水洞沟服务区 3 银川河东机场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改造工程项目 收费大棚工程 总监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土建工程 绿化工程 机电工程 第1合同段(本合同段已招标):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二办) 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第5、6标段(k1486+100至k1499+200)路基、桥梁、涵洞、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1合同段招标时为“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现更名为“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其业务工作受“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管理。 第2合同段(本合同段已招标):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简称驻地二办中心试验室) 负责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所有合同内容的试验检测工作。 第2合同段招标时为“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中心试验室”,现更名为“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其业务工作受“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管理。 本次对第3、4、5、6合同段进行招标: 第3合同段: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第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一办) 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第1、2标段(k1442+000至k1465+000)路基、桥梁、涵洞、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4合同段: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第3、4标段(k1465+000至k1486+100)路基、桥梁、涵洞、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负责本项目k1442+000至k1499+200段绿化工程、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负责银川河东机场高速公路进出口收费站改造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收费站收费大棚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第一、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房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第5合同段: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简称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负责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所有合同内容的试验检测工作。 负责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第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所有合同内容的试验检测工作。 负责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房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辖所有合同内容的试验检测工作。 其业务受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管理。 第6合同段: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房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房建监理办) 负责本项目:1.高沙窝西立交收费站、2.古窑子立交收费站、3.宁东南立交收费站、4.水洞沟立交收费站、5.石坝立交收费站共计5个收费站房屋建筑和收费大棚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负责本项目:水洞沟服务区和宁东服务区房屋建筑、加油站罩棚、观景台、人行天桥等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负责省道103线石坝至宁东公路项目水洞沟服务区房屋建筑、加油站罩棚等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房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业务工作受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管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3、4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且有近5年内(2010年1月以来)的2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第5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并且有近5年内(2010年1月以来)的2个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试验检测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第6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近5年内(2010年1月以来)的2个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合同段或1 个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合同段的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3.2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月13日起至2015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以pdf格式扫描并盖法人章上传)。 3.3投标人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投标系统自动生成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发票请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联系人:金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2 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4楼、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321室 联系人:黄 磊 电话: 0951-6076583 邮编: 750011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