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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

发表日期:2015-01-16 15:52:08 兰格钢铁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g310lj1、g310lj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 g310lj1、g310l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起于浦南镇浦北村204国道与310国道交叉处,止于乌龙河南岸浦南镇与东海县黄川镇交界处,全部位于浦南镇境内。全长9.272公里(其中k2+929.880=k3+400,设断链470.12m)。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okm/h;起点与规划g204共线段(1.4km)路基宽33.5m,设计速度10okm/h。路面类型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标段号为g310lj1、g310lj2标段。具体如下: (1)g310j1标段:里程长3.649公里,范围包括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新浦1施工标段(k458+462.585-k460+050)和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改扩建工程(浦南段k1+467.533-k4+000)段落的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理、路基路面排水、涵洞和桥梁(乌龙河大桥5×20=100米)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g310lj2标段:里程长5.742公里,范围包括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改扩建工程(浦南段k4+000-k9+741.869)段落的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特殊路基处理、路基路面排水、涵洞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预计2015年3月1日进场开工,2015年9月1日完成。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本工程采用4:3:3支付模式,具体如下: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月计量,按节点分期支付,以每期工程确认计量款达到签约合同价清单小计的四分之一为支付节点;每次达到节点支付要求时,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当期工程确认计量款的40%;合同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确认计量款的40%; (2)在合同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天内支付至工程确认计量款的70%;在合同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竣工验收经竣工结算审计后后15天内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在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5)试验室主任:拟投入的试验室主任须同时具有交通部公路和材料两个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副经理(若有)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申请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7)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2011年1月1日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行为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公路工程g310lj1和 g310lj2标段的投标,只能在其中的一个标段中标。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在首页底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申请人报名后应自行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5)申请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6)申请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大润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1-7698。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0:00时至2014年1月23日0:00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成功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16日~2015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图纸工本费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23日13:00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四楼会议室(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统一组织进行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派投标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17:00时,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连云港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江苏省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22002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王先生、程先生 联 系 人:薛竣中、周泽俊 电 话:0518-85414379、85513797 电 话:025-87715117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传 真:025-87715110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e-mail:js8653117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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