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wx—qx2014—47号 杞县板木乡人民政府关于杞县板木中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为:hnwx—qx2014—47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县交管办、县检察院 、县财政局、县采购办的监督下,于 2015 年 1 月 16日 9 点 3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杞县板木中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2、项目地址:杞县板木乡北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 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叁仟元整,小写:29830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 2015年 1 月 16日 9 点 50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评标室 评委主任:周广宇 评委成员:孙进旭、王清锋、高喜梅、杨士伟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浩霖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80000.00元; 项目经理:吴国兵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82026.00元; 项目经理:李倩倩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开封元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2982283.00元; 项目经理:胡素红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六、公示期限 2015 年 1月23日至 2015 年 1月27 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285675 八、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板木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5921105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06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