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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厂房建设工程

发表日期:2015-01-23 14:39:55 兰格钢铁

宿豫区陆集镇“三来一加”厂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q20150160601 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人民政府的宿豫区陆集镇“三来一加”厂房建设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4﹞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厂房土建、安装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 1.2工程规模:约90万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1.3工 期: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基础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10%;全部建筑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视保修情况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c=a×k。其中: 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5%,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陆集镇东风村“三来一加”厂房土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3.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详细见本公告附件。 3.2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开标、评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具备b类安全员证; 4.3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4年06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下载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的ca入口-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15850923059。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9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人民政府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陆集镇 地址:宿迁市西湖上城西门南50米 联系人:蔡所长 联系人:庞晓晓 电话:15996785808 电话:0527-84329688 邮编:223800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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