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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

发表日期:2015-01-26 15:23:35 兰格钢铁

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4)847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玛曲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玛曲至青海玛沁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玛曲县城南侧s313线k314+500处,途经欧拉、曲尔合、欧拉秀玛,终点位于玛曲县与青海玛沁县交界的西贡周,路线全长140.6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ko+000-k3+180(玛曲县城过境段)、k44+500-k45+100(欧拉乡过境段)路基宽度采用12m、k108+940-k109+340(欧拉秀玛乡过境段)路基宽度采用18m(含两侧人行道宽各3m),其余路段路基宽度采用7.5m。 路面结构旧路重铺路段(k0+000~k8+900、k108+940~k109+340)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一般路段(k8+900~k44+500、k45+100~k108+940、k109+340~k140+000)为: 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欧拉乡过境段(k44+500~k45+100)为:24cm厚现浇水泥混凝土面板+20cm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 2.2招标范围 所有施工合同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期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两项同类公路监理业绩,路面、路基、桥梁、试验等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和资格,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省外参建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甘交建[2013]24号)文件要求,甘肃省外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办理入甘登记等相关手续。 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 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并与之账号相符注明余额)、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及其他相关人员资质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文件、授权代理人及本工程相关人员在本公司的工资证明附工资表及养老保险的证明、检察院告知函原件及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5.1报名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 5.2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图纸每份3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3138 2101 0604 开户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玛曲县人民政府 地 址:玛曲县 联 系 人:王定玺 联系电话:13893988994 联 系 人:雍鑫俊 联系电话:13884062119 邮政编码:74730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甘南州师范家属院南区四单元431室 联 系 人:杨 炜 传 真:0941-8261126 电 话:13893944515 邮政编码:747000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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