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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民兵训练基地设计工程

发表日期:2015-01-28 16:19:41 兰格钢铁

洪泽县民兵训练基地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人:洪泽县规划局 2、工程名称:洪泽县民兵训练基地设计工程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洪泽县东双沟镇境内,洪三公路西侧、贴堤河东侧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1000平方米内,框架结构,四层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工作(含调整估算);优化方案经审查批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4)本次设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5)本次设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54万元,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合同方式,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综合单价不变。综合单价包括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合同价款将按暂定的房建建筑面积乘以固定综合单价而暂定,执行过程中将按实际房建施工图计算的建筑面积乘以固定综合单价确定。 (6)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4、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5、招标范围及投标单位具备的条件: 招标范围及内容: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房建施工图设计与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其中房建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建筑、结构、安装(水、电、暖通、智能化等)、装饰(室内外装饰设计,不含宾馆、厨房等)等;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强弱电、雨污水、给水、路灯等各类管线、围墙与大门、传达室及配电房、道路、停车场、景观、运动场、靶场和与场外的连接等。本次招标以方案设计为主。 投标单位具备的条件: a.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 e. 参与本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参与结构设计的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资格。 f. 参与本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成功设计过类似工程的(类似工程为:四层以下,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g.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h.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也可由当地检察院出具),投标申请人到检察院办理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申请人身份证、③所参加工程的招标公告、④企业营业执照、⑤建筑师注册证书。地址:洪泽县北京路88号,洪泽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 i.本工程设计方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费用分别为第二名人民币伍万元、第三名人民币叁万元(税金自理),其他不予补偿。 j.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 1月31日,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1 月 27日至2015年 1 月 31日的每天上午8:30至 11点和下午14:00至17:30于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 7、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经办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设计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参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四层以下,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投标人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经办人还需携带u盘拷取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出售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分值分配: (1)投标报价(满分15分)(2)方案设计评审:(满分85分)分值分配:[规划布局结构:(24分);对项目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有优化措施:(5分);空间组织:(9分);公共服务设施:(12分);服务质量的承诺、后期服务的措施:(10分);环境风格文化主题:(10分);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控制:(10分);项目组织机构:(5分)]。 9、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合同价的20%;第二次付款:方案、可研、初步设计优化完成并评审通过,再提供正式规划方案文本(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文本后付合同价的20%;第三次付款: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经图纸审查合格且施工招标结束后付合同价的40%;第四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 16 日9:30 (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洪泽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洪泽县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县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洪泽县规划局(业主)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1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 1月27日至2015年1月31日 联 系 人:魏 成 芳 电 话:13776724890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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