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第一个征期。截至1月20日,我区地税煤炭资源税共入库9425.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08.97%,实现了煤炭资源税改革首月开门红。 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为此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培训、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自治区地税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确定方案,做出决策。区、市、县三级税政部门吃透精神,积极主动,提前做好征管改革的方案制定、政策解读、培训宣传及征管系统业务需求等相关准备工作。征管、信息等部门积极配合,及时修改增加征管系统参数,相关企业和纳税人的理解配合也为煤炭资源税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了极大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