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

发表日期:2015-02-04 16:32:28 兰格钢铁

报建编号:1210704120090058 招标备案号:1233201501401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施工[2015]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09】197号,津滨发改投资发【2011】128 号,津滨发改许可【2013】7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62748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七路(珠江道—瑞丽江道)、金沙江道(渤海十七路—渤海十八路)道路排水工程,投资额约为5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七路(珠江道—瑞丽江道)、金沙江道(渤海十七路—渤海十八路)道路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建设规模约为25000平方米,其中渤海十七路修筑范围为珠江道—瑞丽江道,施工里程桩号为k1+606.912—k2+902.57,总长度约1098.71米,道路宽度12米;金沙江道修筑范围为渤海十七路—渤海十八路,施工里程桩号为k1+900—k2+836.116,总长度约936.12米,道路宽度12米。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1500,最大基坑深度约6.30米,长度约为5700米。本标段总投资约为550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5年04月03日 至 2015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具备《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工程须缴纳诚信保证金1100万元至临港管委会指定账户(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大道2669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帐号:1200 1679 1000 5250 1151-0103,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022-66619969),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2 月 3 日 至 2015 年 2 月 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2月27日至2015年03月0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3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支持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支持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1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刘艳海 电话:66619383 传 真:6661938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肖聪(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305室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徐秀娜 电话:23393292转8052 传 真:23393292转8059 日期:2015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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