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格钢铁

长沙油库码头泊位工程

发表日期:2015-03-06 15:24:12 兰格钢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3]16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东城镇苏廖垸湘江右岸,在华电长沙电厂煤码头下游约1013米处,距长沙油库约1125米。

    2.2 工程概况:中国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沙油库码头建设2000吨级化工泊位1个及其管线工程。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5.5万吨。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东城镇苏廖垸湘江右岸,属于长沙港铜官港区金钩寺作业区,顺水流布置一个泊位,泊位长140米。码头前沿采用钢质趸船作为作业平台,趸船通过活动钢引桥与1#承台连接,1#承台通过钢便桥与岸连接。码头设计高水位34.75米(85国家高程),设计低水位21.69米,设计河底高程18.20米,1#承台顶面高程37.50米,2#承台用于安装变压器,顶面高程37.50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10 个月(以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新建2000吨级油品泊位1个(以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水工建筑物

    码头水工建筑物类别为二类,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五十年。

    码头采用钢制趸船浮式结构,主要由趸船、活动钢引桥、墩台、钢便桥组成。钢质趸船尺寸为65米*12米*2.2米(长*宽*型深),趸船采用定位钢管桩锚固,通过60米*4米(长*宽,下同)桁架式活动钢引桥与1#承台链接,1#承台尺寸为6米*5.5米,采用桩径1米钻孔灌注桩基础,通过16米*4米钢便桥与岸链接。2#承台尺寸14米*6米,采用桩径1米钻孔灌注桩基础。(趸船监理范围为:不含趸船制造,但包含趸船安装就位监理)

    二、配套工程

    本项目供电电源新建200kva变压器;园区指定接火点,10kv高压引至设置与2#墩台的箱式变电站。雨水自然排放。岸堤防洪,港池疏浚、护底护坡、防雷防静电工程。施工监理范围:趸船定位桩工程、1#和2#承台工程、活动钢引桥和钢便桥制作与安装工程、港池疏浚工程、护底和护岸工程、防雷防静电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为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5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一个(含)以上1000吨级(含)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监理。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港口、航道专业高级职称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港口与航道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验,其中从事港航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岗位登记(注册)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5按湘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有效《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按交水发(2008)510号文、交水发(2008)511号文及湘交基建(2011)290号文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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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3月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油库码头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3 月9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路中路二段106号18楼

    招标代理: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378号湘茶大厦六楼610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731-8256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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