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投[2012]57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茶山镇垅塘村 2.3建设规模:计划投资10000万元 2.4工期要求: 365 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第一标段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第二标段按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办公楼、招待所及配套用房,考场道路、场内大型土石方、停车坪、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施工,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办公楼、招待所及配套用房土建施工以及建筑幕墙等工程,建筑面积:28025m2,计划投资约 5200万元 二标:考场道路、场内大型土石方、停车坪、园林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 4800万元 (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1第一标段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通过省级 “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第二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通过市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第一标段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第二标段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一标、二标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同时投标;同一个公司不得对两个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捌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注明标段)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本省注册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原件 ⑧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⑧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单位限投一个标段。 注:以上原件同时在开标时复查核对。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押金1000元/套,开标后无损坏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第一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第二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一同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第一标段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 第二标段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建设工程网(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25号 联 系 人:李茂群 联系方式:13807340002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121号宇元国际8035室 联 系 人:周宇 罗洲 覃峰 电 话:18670777173 13788732209 传 真:0731-84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