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金开基(201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62000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31000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2938598 ﹐,层数 层,最大跨度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规划范围东起双龙南街,南临二环南路,西至康迪路,北至新330国道; 2.4 计划工期:按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另加六个月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办理过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且统筹交纳过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3.7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3月18日 10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03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地点为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处工商大楼一楼 ,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9-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联 系 人:邵早红 联系电话:82386146 传 真: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2楼 联 系 人:张小弟 联系电话:82410965 传 真:0579-82410965 邮政编码: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