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家市秋收起义陈列馆改扩建工程及会师广场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局(湘发改社会【2013】12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加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第一标段的监理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文家市秋收起义陈列馆改扩建工程及会师广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2) 建设地点:浏阳市文家市镇 3)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6957.52m2,基底面积:3646.5m2,本项目建筑高度为21.90m;由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研究用房、观众服务报告厅四大部分组成。 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为1个标段。 5)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320天(日历日)。 6)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合理定价取费率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 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无在监项目或在浏阳市行政区域内不超过两个在监项目。若已有在监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在本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且无在监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配备为4人: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5)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总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 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帐 号:8000 9343 9611 011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注: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秋收起义陈列馆改扩建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导致投标保证金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文件名为“文家市秋收起义陈列馆改扩建工程及会师广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