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现对“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c-9小区 项目简介: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8日,是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了国家外经贸委批准的自营进出口权,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公司生产项目有:现有工程为年产100吨pch系列项目、年产100吨pch系列产品研发及配套项目,在建工程为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二号车间建设项目。上述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环评审批,因近年来厂区周边环境影响因素发生变化,为加强环境管理,有效解决公司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等,现对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主要成分为hcl),常压蒸馏过程中产生的二氯乙烷、二甲苯等成分的不凝气;含二氯乙烷等等成分的抽真空尾气;经车间移动摇臂收集排放的含粉尘、有机溶剂等成分的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解废水、水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水,清洗间超声波清洗槽定期更换的废水,碱液喷淋装置等定期更换的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离心机、隔膜泵、真空泵等设备运转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蒸馏残渣(液)、冷凝系统收集的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hcl等酸性废气经酸性气体吸收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反应釜加料、放空等过程产生的放空废气经各反应釜配置的“液封瓶+缓冲瓶”预处理措施后经车间内放空总管路收集后统一进入车间楼顶的“二级冷阱+碱液喷淋装置”废气净化系统,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入外环境;真空泵房抽真空废气经二级冷阱冷凝处理后最终由楼顶排放;固体物料加料口、桶装原料加料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车间移动摇臂集气后由楼顶风机统一排放;清洗间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楼顶风机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按照废水类别经厂区管线分别收集于厂区的三效废水水池(高含盐废水)、低浓度废水池(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等)、高浓度废水池(水洗废水、设备清洗水、清洗间更换废水,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等),经各自管线排入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相应的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待委托处理的废水收集于废溶剂区或待焚烧废水区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噪声:对项目区内生产设备采取隔音、消音、减震、吸声等治理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各厂界噪声值均达标。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蒸馏残渣,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根据国家要求,委托相应的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评价后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等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2对本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 3对本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九目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胜 联系方式:0535-6977305 邮箱:wxs@ytgemchem.com 环评机构: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院内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615948964 传真:0535-6675139 电子信箱:ldeia2010@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