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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发表日期:2015-03-23 16:16:45 兰格钢铁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氟化稀土厂房及煅烧厂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362-j01- xtfhcf 本招标项目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氟化稀土厂房及煅烧厂房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氟化稀土厂房及煅烧厂房工程 1.2、项目业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1.4、建筑规模: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209.2﹐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新建长72.48×宽30.48×高13.4m的一层混凝土排架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209.2﹐)一座;本次招标设两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第2标段:监理标段,招标范围包括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2015年04月15日~2015年08月28日,总工期13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2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以上两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请有意向参加竞标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技术负责人专业职称证(第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第2标段)、同类工程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03月21日至2015年03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四楼招标业务一处发售招标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站以在线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第1标段每套1000元(人民币),第2标段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联系电话:0931-2103061 传 真:0931-2128670 联 系 人:杜昱村18293194283 收款单位: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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